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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被告的嚣张无所畏惧!---最胜利的一次办案!

  被告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是北京门头沟区一家公司,他的一个业务员曾经擅自与南京的一家单位做生意,其中有二万多元货款被此业务员侵占,理由是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没有给他开工资。此案经北京门头沟区审判,判决构成职务侵占罪,判刑一年。
  本来此事到此也就结束了,但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认为此损失还没有捞回来,还要想办法。南京单位是北京统一润滑油有限公司在南京的代理单位,因此经常到北京来。南京单位有一辆重型货车专门用来运输。
  在2002年12月,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用计将南京单位的货车骗到了他们厂里然后强行扣押,对司机强行拘禁24小时然后赶走。随后南京单位就进行了报案,在公安介入后,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负责人在公安的调解会议上公开宣称,要投入100万元将此事摆平,要车没有,交钱提车。别的一律免谈。公安对此最后竞然认定是经济纠纷不予受理。
  随后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先发制人,在仿造了一份合同的补充协议中管辖约定后就向门头沟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在法庭审理的过程中,我方提出了签定并提起了反诉。假的总归是假的,签定的结果认定是仿造,案件又被移送到南京法院。2004年2月对方提起了撤诉申请。
  2004年3月本律师又受命于危难之时,开始了艰难的取证过程,此案中有一最关键的证据是要证明北京广普开元润滑油有限公司非法扣押我方车辆,但如何证明呢?当年公安给我们的材料中不能反映这一点,那就只有二个方法,一个是深入现场拍照,另一个是向公安申请调查。
    到了北京后,公安不接受我们的调查,只有向法院申请,但毕竟是在被告的地盘上,如果法院被被告做通了工作,不去公安调查或骗我们说已经调查没有结果,因为没有任何的监督措施,没有办法可想,最终我们决定深入虎穴。
  我们选定的时间是正中午,车停在很远的地方,我和另一个代理人只身走了过去,还好,开始没有引起任何人怀疑,我们偷偷的进行拍照。只一会儿的时间,就有人过来了,我们赶紧放好相机。那个人走到我们面前问:“你们是什么人?做什么的”我很自然的说:“过路的,进来上个厕所。”那个人看了我们好几眼,没有说话。我们就向外走。一帮人走过来,其中一个问:“怎么了?”那个人说:“没事,上厕所的。”
  出来后,发现自己的衬衫全湿了,我们快步回到车里,当事人看到我们长舒了一口气,说:“吓死我了,看见他们一帮人进去,以为你们出不来了,你们再不出来,就要报警了。”我还没有说话,另一个代理人则说:“要命!我今天穿的是拖鞋,一走快都不跟脚,万一有事了,跑都跑不起来!”之后的几次上北京,此代理人是再也不穿拖鞋了。
  一路上,我们的情绪都还很激动。
  正式立案后,被告明白了,他们通过与南京做的另一个公司业务员把话传过来,说要给我们律师好看。主审此案的法官也对我们说:“在向被告送达诉讼材料时,发现被告的态度非常嚣张,你们要小心一点。在北京的住宿等都要小心。”
  在法庭审理中,被告负责人气势汹汹,从头到尾说的最多一句话是:“我不知道。”“我们不会做的”“我们不认可。”
  我发现如果想让对方知道你的态度和决心,最好的方式就是紧盯对方的眼睛,与他对视,精神上无法支持,对视也就无法坚持,首先在精神上就输了。
  开完庭,我们迅速签了笔录,出了法院上车就走。还好,走了好久,还没有人跟踪。
  由于准备非常充分,法院全额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打了一个大胜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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