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律师 在线咨询 网络委托 专业频道
 

  私家顾问 企业护航 江苏法规 法规速递

返回首页===南京律师维权网---南京天茂律师事务所高宏伟律师专业法律网站

 
聘请法律顾问的作用

1预测作用
法律顾问是企业规划远景的好参谋,可帮助规划企业的整体战略和局部策略,又可以就某些专项事务提供法律意见,预测行为的后果使企业处于有备无患的良好处境。

2、咨询作用
企业随时可以就所遇到的问题向律师顾问咨询。法律顾问和企业有某种亲缘关系,无形中形成一种信任感,能从维护企业利益的角度来出谋划策。

3、策划作用 
聘请法律顾问充当代理人和直接聘请其他律师为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不同之处就在于能否更好地策划诉讼程序,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事前保证胜诉。
 

4、参与内部管理和合同审查等作用
为企业草拟各种规章制度或其它法律性文书,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的素质,使其管理合乎法律及规范化。为企业审查合同、健全合同制度,预防合同纠纷发生。
 

5、避让和代理作用
法律顾问作为企业的某方面代理人,在企业遇到刁难和麻烦时,不仅能提供法律依据,而且能使企业负责人加以回避,从而由律师代理出面推档,并起着良好的制约作用,再如由于律师的特殊身份,以律师名义出面,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6、威慑作用
人与人交往出现不同的态度,是由一运载方身份和地位不同而引起的。律师是国家承认的具有特殊地位和特殊权利的准司法人员,因此,企业有了法律顾问,就会给对手一种无形的心理压力。法律顾问可以以律师的名义出据律师函等,解决很多原本要诉讼才能解决的问题。

 
 

精品栏目推荐JPLM

 
 

在线咨询

★   留言簿

(最短时间最详尽的免费法律解答)
 
   
     
   
 

 

 
   

 

 

 

 

 

 
     
     
 

 

 
 

--主持律师享有本网站版权--

江苏天茂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 广州路199号天诚大厦11层
     
邮编:210029 
传真(办):025-66620627

 
高宏伟律师 委托请打手机:13305177655  咨询法律问题请你点击:留言本